2019年11月27日
我们想透过“想要”去对治“想要”是不可能的。比如,我们知道“想要”生起会导致苦,我们就会想要“不想要”,想要“不想要”,那还是“想要”——称之为“无有爱”,想“没有”,想“不成为”。我们一定要清楚:欲望的根源是不了解身心的实相。如果我们知道身心的实相,知道身本身就是苦,心本身就是苦,想要或欲望就再也不会生起。
知道身心的实相,称之为“明”;不知道身心的实相,称之为“无明”。因此,如果我们能够直接清除无明,欲望即“想要”再也不会生起。一旦没有了“想要”,心里面的苦就再也不存在了。因此,佛陀的开示全都符合因果(法则)。有因,也就是有无明——不知道身心的实相,所以才会生起欲望,欲望是果,是无明的结果,而这个欲望又会变成因,变成苦的因,让我们生起苦。
因此,佛陀的法全都是符合因果法则的。要想清除结果,是办不到的,只能在因地上面用功。只要什么时候还有欲望存在,苦就依然存在。什么时候还有无明存在,欲望就存在。无明是什么?无明就是不知道实相——不知道“苦”,不知道“集”(苦因),不知道“灭”,不知道“道”,即不知道“四圣谛”。